土地确权户主死亡,没有共有人继承。村里权收回
桐乡市专业刑事律师
2025-04-29
村里不能随意收回土地。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,地上房屋可继承,遵循“地随房走”。若无人继承且不符合申请条件,村集体方可收回,否则可能引发产权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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